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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于心 育幼于行

发表时间:2024-12-30阅读次数:73

知法于心 育幼于行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公办幼儿园第五联合支部

2024年12月8日,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指导,从我国学前教育的实践出发,构建了科学完备的学前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同时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

知法学法·提高站位

为增强全体教师依法执教的法律意识,在日常保育教育工作中践行法律精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努力打造公平、优质、规范、融合的学前教育环境,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12月27日,温江区公办幼儿园第五联合党支部开展第四季度党课活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潘瑞雪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书记讲党课

温江区公办幼儿园第五联合党支部书记潘瑞雪同志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本次党课对学前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教育内容、教师职责、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刘书记引领解读整体框架,着重领学了总则、幼儿园、教职工等,引导全体教师深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立法保障儿童学前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保证我国学前教育规划目标得以实现,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潘书记指出,每一位幼儿教师都应该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作为教育工作者,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法治理念融入到日常教学和管理中,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学习过程中,老师们全神贯注聆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深刻意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更深入了解到学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方针,进一步丰富了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内涵,强化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教育公平的原则。

此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广大适龄幼儿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杨陵区第二幼儿园四季度党课,加深了党员教师对《学前教育法》的理解与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全体与会人员表示将坚定理想信念,秉持教育情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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